通谱
唐高祖封越国公诰 诏曰:门下汪华,徃因离乱,保据州乡,镇静一隅,以待宁晏,识机慕化,远送欵诚,宜从褒宠,授 以方牧,可使持节,总管歙、宣、杭、睦、婺、饶等六州诸军事、歙州剌史、上柱国,封越国公,食邑三 千户。主者施行。 武德四年九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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